“死”是什么意思?
死亡是否应该严格地从生物学的角度来定义——即身体无法维持呼吸、血液循环和神经活动的综合功能?在生物功能完好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在严重神经损伤的基础上宣布死亡?或者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结构,应该以不同的方式来定义?
这些都是一份新的特别报告中探讨的广泛问题(“死亡的定义:器官移植和哈佛脑死亡报告五十年的遗产,”)与最新一期的《黑斯廷斯中心报告.这份特别报告是黑斯廷斯中心和哈佛医学院生物伦理学中心合作完成的。编辑是(罗伯特·d·特鲁格),她是哈佛医学院医学伦理学、麻醉学和儿科学教授、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bob电竞(南希Berlinger),哈斯廷斯中心的研究学者;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School)学生、黑斯廷斯中心(the Hastings Center)前项目经理和研究助理瑞秋·l·扎卡里亚斯(Rachel L. Zacharias);和(米尔德里德·z·所罗门),哈斯廷斯中心主席。
直到20世纪中期,死亡的定义都很简单:当一个人被发现没有反应,没有脉搏或自主呼吸时,就会被宣布死亡。有两个发展促使人们需要一个新的死亡概念,最终形成了死亡的定义脑死亡在1968年发表的哈佛报告中提出。
第一个发展是在重症监护下机械通气的发明,这使得维持一个人的呼吸和血液循环成为可能,否则他将很快死于心脏病脑损伤这导致了这些重要功能的丧失。第二个发展是器官移植,它“通常需要从被认为是‘死亡’的身体中获得‘活的’器官。”介绍)向特别报告解释。“根据神经学标准确定死亡并同意器官捐赠的患者……是这些器官的理想来源,因为当器官通过呼吸机和跳动的心脏维持生命时,死亡就宣告了。”
所有50个州对死亡的法定定义都包括神经学上的死亡标准——全部功能的不可逆转的停止大脑脑死亡的概念仍然存在争议,最近的案例是贾希·麦克马斯(Jahi McMath),他根据神经学标准被宣布死亡,但仍有意想不到的生物学发育。在新的特别报告中,医学、生物伦理学和其他领域的主要专家讨论和辩论了持续存在和新的争议的领域,包括:
- 脑死亡的器官捐献者死了吗?(“脑死亡的概念论证达特茅斯盖泽尔医学院(Geisel School of medicine at Dartmouth)医学和神经学名誉教授詹姆斯·伯纳特(James Bernat)的论文,坚持长期以来的观点,即不管医疗支持如何,脑死亡都会迅速导致身体解体。但(“脑死亡:寻找理由的结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David Geffen医学院的儿科和神经学名誉教授D. Alan Shbob电竞ewmon讨论了几个被宣布脑死亡的患者的尸体并没有“分解”,而是通过机械通气和管喂食维持的案例。(“DCDD捐赠者并没有死),阿尔伯塔大学儿科临床教授Ari Joffe认为,一部分器官捐赠者——那些在出现无搏动症状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的人bob电竞——并没有死亡,因为他们的病情可以通过医疗干预逆转。
- 伦理难题:拯救病人还是拯救器官。在医院外发生意外心脏骤停的潜在器官捐赠者会带来伦理挑战,因为他们对维持生命干预措施和器官捐赠的偏好可能是未知的。当病人的生存和康复机会极其不确定时,急救人员采取行动保存潜在存活器官的机会非常有限。在某些情况下,在心肺复苏失败后开始实施器官保存方案,患者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康复。(“不受控制的DCD:什么时候我们应该停止试图拯救病人,而专注于拯救器官?),作者Iván西班牙Alcalá大学卫生法和医学伦理与复苏副教授Ortega-Deballon,以及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哲学系道德哲学和生物伦理学研究员David Rodríguez-Arias,研究了当前的协议是否过早地将有一些有意义的生存机会的患者视为潜在的捐赠者。他们提出了一种途径,让急救人员能够维护患者的最大利益,即使他们正在作为潜在的捐赠者接受评估和治疗。
- 的未来器官移植.两篇文章探讨了使用猪和其他动物作为人类器官捐赠者的伦理问题:移植的其他动物的未来”)由莱斯利·a·夏普,芭芭拉·张伯伦和海伦·张伯伦约瑟夫斯伯格在巴纳德学院人类学30年主席,和(“过渡中的身体:异种移植研究中的伦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普福尔茨海默科学技术研究教授希拉·贾桑诺夫(Sheila Jasanoff)的回答。
- 贾希·麦克马斯的案子。2013年,非裔美国少年麦克马斯在加州一家医院因选择性手术并发症被宣布脑死亡,随后引发的冲突中,脑死亡的概念非常突出。她的家人拒绝了这一决定,把她搬到了新泽西,她的大脑死亡法令包括宗教豁免,在这种豁免范围内的患者可以参加医疗补助计划,以支付长期护理费用。在近四年的时间里,麦克马斯一直保持着生物学上的生命,直到2018年她在新泽西州被宣布死于心脏骤停。三篇文章探讨了该案件提出的医学、伦理和社会问题,并根据近期关于内隐偏见对健康影响的研究结果,重新考虑了贾希·麦克马斯及其家人的情况:("贾希·麦克马斯案的教训罗伯特·d·特鲁格(Robert D. Truog);(“贾希·麦克马斯案例:一个神经学家的观点D. Alan Shewmon;(“《重访死亡:内隐偏见和贾希·麦克马斯案例》,作者是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的校长教授、生物技术和全球卫生政策中心(Center for Biotechnology and Global Health Policy)的创始主任米歇尔·古德温(Michele Goodwin)。
进一步探索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