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否决了加州允许使用终结生命药物的法律
2016年,贝琪·戴维斯(Betsy Davis)在成为第一批使用加州法律结束自己生命的人之一之前,为自己举办了一个派对。
她的妹妹和其他支持者担心,在河滨县法官周二否决了这项法律后,其他人不会有同样的选择,因为他说立法机构批准了这项法律,违反了宪法。
高等法院法官丹尼尔·奥托利亚裁定,议员们在专门讨论其他议题的特别会议上非法通过了这项法律,但他给了州检察长五天的上诉时间。
该法律允许成年人在医生确定他们只有六个月或更短的寿命时获得终止生命的药物处方,但原告表示,该法律缺乏防止滥用的保障措施。
戴维斯的妹妹凯莉·戴维斯(Kelly Davis)说,奥托利亚的决定会让她崩溃。
“这让她重新掌控了自己的生活,让她以自己的方式死去,”她说。
贝琪·戴维斯41岁时服用了医生开出的致命剂量的吗啡、戊巴比妥和水合氯醛。三年前,她被诊断出患有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ALS),通常被称为卢伽雷氏病(Lou Gehrig’s disease),这种疾病慢慢剥夺了她使用肌肉的能力。
她和二十多个朋友在欧哈伊举行了为期两天的派对,庆祝她生命的结束,她送出了自己的财产,点了她最喜欢的食物。
她的姐姐说:“我一直在想所有那些面临绝症的人,他们正在考虑使用这项法律,他们现在处于不稳定状态,这项权利可能会被剥夺。”
原告之一、生命法律辩护基金会(Life Legal Defense Foundation)的律师兼执行董事亚历山德拉·斯奈德(Alexandra Snyder)表示,奥托利亚裁决立法者有效地“劫持”了一场旨在解决医疗保健问题的特别立法会议,这是正确的。
“获得医疗保健与协助自杀没有关系,”她说,通过这项法律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破坏了立法程序。
反对者认为加速死亡在道德上是错误的绝症病人被亲人胁迫死亡的风险,可能成为没有保险或害怕高额医疗费用的人的出路。
来自卡梅尔的民主党参议员莫宁(Bill Monning)提出了最初的法案,他认为该法案得到了适当的考虑,但他说,如果该法案最终被法院否决,议员们可以尝试再次通过该法案。
他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份关于渎职或问题的报告”。
加州卫生官员报告了111例身患绝症的人在该法律于2016年6月9日生效后的前六个月里,人们吸毒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使这一选择在美国人口最多的州合法化。
倡导这项法律的全国性组织“同情与选择”(Compassion & Choices)估计,在该法实施的第一年,就有504名加州人要求开具临终医疗援助处方。
“我们的支持者坦率地对这一结果表示震惊。他们对这种生命终结的选择被剥夺感到失望,”代表该组织的律师约翰·卡波斯(John Kappos)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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