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敦促,将每一次流产都视为丧亲之痛
精神病学家内森·霍德森(Nathan Hodson)在该杂志网上发表的通信中表示,在怀孕前6个月的任何时候流产都应该被正式认定为丧亲之痛,而不是像英国目前的情况那样被认定为疾病《英国医学杂志性与生殖健康。
一些国会议员呼吁英国效仿新西兰,在任何阶段为孕妇提供丧亲假。但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已表示,他无意修改英国法律。
《2020年父母丧亲(休假和工资)法》规定,在英国,24周后死产和18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法定丧亲假为2周。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有权休产假或共享假育婴假霍德森博士指出,在死产之前就计划好了,让它们有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从损失中恢复过来。
但那些在24周前流产的人没有这样的权利,加上流产被视为疾病,有权请病假。如果持续时间超过7天,则需要医生的正式病假证明。
“这项政策在24周内武断地制造了一个悬崖边缘,”霍德森博士坚持认为,此外,有证据表明,流产的女性很少意识到自己的就业权利。
英国每年发生的流产数量是未知的,请病假的数量也是未知的,这可能会暴露问题私营企业他承认,在任何阶段,员工流产的成本都是未知的。
但限制这些费用的一种方法是,在12周的扫描后发生流产时,引入1周的法定丧亲假。他解释说:“12周后流产的风险低于1%,因此这项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价格标签的不确定性较小。”
在2到3年内,新西兰应该有足够的数据来估计这项政策的影响,该政策于今年3月推出。该规定允许妇女及其伴侣有3天的带薪休假,无论妇女怀孕多久,但不包括堕胎。
但无论如何,“流产应该尽可能被认定为丧亲之痛而不是生病,而且很多父母在生病后需要请假。”
“当新西兰公布数据时,应优先考虑妊娠早期流产后的休假。但无论对早期流产采取何种措施,24周的悬崖边缘都是一种明显的不公正现象,需要补救。”
更多信息:是时候重新考虑英国的流产丧亲假了,《英国医学杂志性与生殖健康,DOI: 10.1136 / bmjsrh - 2021 - 20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