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优惠似乎并没有提高活体器官捐赠率
一些州已经采取了给活体器官捐赠者减税或抵免的政策,但似乎并没有提高捐赠率。该研究的作者发表在8月份的《美国医学杂志》上美国移植杂志研究发现,截至2009年,15个颁布了某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州与当时没有此类政策的州之间,每年每10万人的活体器官捐赠数量差异不大。
“尽管在过去的20年里采取了一些干预措施来增加捐赠,可用于移植的器官仍然存在相当大的短缺,”雅典达尔·文卡塔拉马尼医学博士说内科医学全球初级护理他是该报告的首席和通讯作者。“税收政策被认为是一种增加捐赠的方式,同时又不挑战公众对直接支付器官费用的不安,但我们的证据表明,这些政策并没有大幅增加器官供应,甚至根本没有增加。”
2004年,威斯康星州成为第一个颁布政策的州,允许活体器官捐赠者从他们的州所得税中扣除高达1万美元的捐赠相关费用。在随后的几年里又增加了一些州包括马萨诸塞州、纽约州、佐治亚州和俄亥俄州在内的各州也颁布了类似的法案减税爱荷华州批准了一名捐赠者税收抵免.目前共有17个州向活体器官捐赠者提供税收优惠(见发布末的名单),另有18个州正在考虑类似的立法。之前有一项研究调查了税收优惠但这只关注了法律颁布后立即产生的影响,并没有考虑到对那些影响可能更大的关键亚群体。
研究人员利用器官共享联合网络和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提供的2000年至2010年间各州活体固体器官捐赠者总数的信息,分析了2009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15个州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之前5年和之后4年的活体捐献率趋势。对于那些对捐赠没有税收优惠的州,他们追踪了2005年前后5年的捐赠率。
在税收政策颁布前的几年里,两组州之间的捐款率差异很小,研究人员发现,在颁布税收政策的州,捐款在颁布后的几年里没有显著增加。这些发现适用于性别、种族和供者与受者关系的亚组。
作者指出了税收政策影响甚微的几个潜在原因捐献率包括这些激励措施的现金价值相对较低——在大多数州,中等收入四口之家的现金价值不到1000美元——以及即使在州“捐赠生命”办公室,人们对这些激励措施也缺乏认识。他们补充说,未来的研究应该更仔细地研究这些因素,并探索增加活体捐赠的潜在额外策略。
Venkataramani说:“这些税收优惠对各州的成本非常低,所以没有真正的理由取消它们。”“相反,我们应该专注于改善它们,以更好地鼓励活体捐赠。即使这些政策没有提高捐赠率,它们也会使那些不顾任何经济激励而捐赠的人受益,并提供了一份令人难以置信的礼物,有时是给陌生人的。如果税扣除可以帮助他们减少开支,也许还能减轻捐赠的压力,这当然是值得的。”